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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二批 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遴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www.njsutai.cn    浏览:    发布时间:2023-05-05

 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局,各高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11号,见附件1)、《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2)要求,结合省教育厅、省红十字会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的通知》(苏教体艺函〔2021〕21号)精神,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遴选推荐工作。

         申报遴选的学校须积极实施“救在身边•校园守护”行动,利用学生军训、体育与健康课、学生社会实践等渠道开展学生急救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救护技能培训率每年有明显提升,学校校医、体育教师等重点教职员工应急救护持证率达100%(包括救护员持证或CPR+AED培训持证),学校救护师资覆盖率达100%(学校至少有1名应急救护培训师资),学生军训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普及率达100%。要积极推广配备自动体外除颤仪(AED)、应急救护一体机等急救设备,为师生生命安全提供基础保障,其中,高校至少配备5台AED,中小学至少配备2台AED。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遴选推荐2-3所中小学(学校排序),高校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于2023年4月15日前将《第二批全国学校急救教育试点学校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学校公章)邮寄至省教育厅体卫艺处(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电子版发至邮箱467794552@qq.com,联系人:孙玉龙,联系电话:025-83335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