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关于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的通知,把AED纳入标准!
来源:www.njsutai.cn 浏览: 发布时间:2026-07-02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发布《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重庆高新区建设局,万盛经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双桥经开区建设局、经开区生态环境建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的决策部署,完善“好房子”标准规范体系,加快实施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积极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推动将“老房子”改造为“好房子”,我委组织编制了《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经公开征求意见,专家审查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
本导则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中煤科工重庆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解释。
附件: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
其中好房子技术导则(城市更新住房)第8条把AED纳入标准!
8.1 智慧设施
8.1.1 住区应配置信息网络系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住区移动信号应全覆盖,数字及电视网络应全接入;
2 公共场所网络应全覆盖,电梯轿厢、有 Wifi 等无线网络需求的公共场所无线网络信号覆盖率应达到 100%。
8.1.2 住区应设置智慧化安防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设置门禁管理系统,并宜实现移动终端、生物识别等多种开门方式;
2 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住区公共区域监控全覆盖;
3 宜对高空抛物、电梯运行故障、消防通道占用、沼气浓度超标、车库积水等场景进行监测预警。
8.1.3 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应设置具备热成像功能的视频监控系统,并具备温度异常报警功能。
8.1.4 住区宜设置智慧灯杆,整合公共照明、通信基站、视频监控、公共广播、一键报警、环境监测、智慧充电等设施。
8.1.5 住区宜增设自助洗车、自助纯净水设备、智能垃圾站、自动售货机等智能便民设施,并具备语音提示、视频监控摄像及录像存储等功能。
8.1.6 住区应结合人口数量和结构,配置自动体外除颤器(AED)紧急救援设施,并宜接入 AED 网络。
8.1.7 住区宜配置智能手环、一键呼叫器、防走失设备等养老物联终端,并与社区医院、社区养老服务平台等联动,具备状态检测、预警信息推送等功能,且提供健康风险预警、防走失数字地图、医疗救援数字响应等服务。
8.1.8 住区宜配置具有物流运输、清洁消杀、安全巡查、助餐送餐等功能的智慧多功能作业机器人。


